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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消保委成功调解一起医疗美容消费纠纷

谨慎选择医美 当心“美丽陷阱”

本报讯(记者 缪珊珊 通讯员 毛瑛瑛)“感谢你们帮我走出了这场‘美容变毁容’的噩梦!”近日,市民陈女士将一面写有“关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到区消保委,感谢帮其成功调解了一起医疗美容消费纠纷。

市民陈女士先后于2022年11月和2023年2月分两次在东港一家采耳店进行了面部法令纹注射填充。2023年11月,她发现脸部有3处硬块和结节,便到医院就医,没想到被诊断为“面部注射异物后组织异常增生症”。陈女士向商家反映情况并要求赔偿修复治疗的费用,但却遭到了拒绝。于是,陈女士向区消保委寻求帮助。

2023年12月12日,区消保委开始对该纠纷进行受理,工作人员建议陈女士先去医院接受治疗,待治疗完毕后再行协商赔偿事宜,并会实时跟进案件进展。

经过一段时间治疗,近日,陈女士在增生组织抽吸术后得到治愈,于是区消保委联合区卫健局立即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经了解,陈女士做美容时,商家当时宣称用“小蛮腰”美容仪“浅表性导入”胶原细胞保存液,但实际上可能使用了冻干粉、PW细胞保存液,导致陈女士脸部出现硬块和结节。陈女士先后在多家医院就诊,共花去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合计14433元。陈女士要求商家赔偿修复脸部治疗费用以及因治疗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营养费和后期治疗费,并退回店内所办预付卡余额672元。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七条“因美容医疗机构责任导致医疗美容达不到约定效果或者消费者容貌受损的,美容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退还费用或者重做,并依法赔偿损失”规定,商家应当赔偿陈女士的相关损失。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商家退回预付卡余额672元,并同意一次性赔偿投诉人陈女士人民币15000元,合计15672元。为避免日后款项支付风险,区人民法院以民事裁定书的形式对双方调解结果予以司法确认。

区消保委提醒:医美选择须谨慎,要选择正规合法、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美容机构。接受医疗美容项目前,还应认真评估美容机构提供的服务项目,包括适应症、禁忌症、美容方式和效果、医疗风险等,并以书面形式约定好项目内容、收费价格、达成的效果、违约责任等,同时注意保存消费凭证,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2024-04-10 区消保委成功调解一起医疗美容消费纠纷 8 8 今日普陀 content_444531.html 1 3 谨慎选择医美 当心“美丽陷阱”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