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消防救援大队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重点做好消防车通道整治,全力做好冬春季火情防控工作。
行动当天,消防救援人员首先来到沈家门海中洲商业广场,发现六楼2处消防疏散通道口堆满了木材等装修材料。“想着顶楼楼梯间没人走动,就将装修材料暂堆在此。”面对消防救援队员的询问,商场六楼KTV经营者解释道,并立即做了整改。
检查中,消防救援人员看到商场负一楼消防疏散通道大门半敞开着,便把它关闭。“楼梯间、消防疏散通道的门是防火门,要求是常闭式的。”区消防救援大队参谋孟令宇告诉记者,防火门有一个自动闭合的闭门器,边上有防烟条,一旦发生火情,防烟条受热膨胀后会把门缝挤死,能有效隔离烟雾。
当天,消防救援人员还深入沈家门、东港城区,分批检查了其他公共场所和住宅小区的消防通道情况。检查结果显示,消防通道主要存在临时堆放杂物、被私家车占用;常闭式防火门未处于关闭状态或未保持完整好用。针对检查发现的消防隐患和违法行为,消防救援队员依法责令整改,做到检查一处,整改一处;整改一处,畅通一处。
“火情发生时,消防通道是逃生和救援的‘生命通道’,应时刻保持畅通。国家法律和消防技术标准还对消防车通道的设置和管理作了明确要求,消防车通道的净宽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米。”孟令宇说,但近年来,随着高层建筑日益增加、私家车越来越多,加之群众法律和安全意识不强、有关单位管理不到位等原因,车辆乱停乱放、堵塞消防车通道的现象屡禁不止,小区、商场等公共领域的消防通道被侵占、被堵塞成了常态。
根据《消防法》相关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那么违反了如何处理?孟令宇告诉记者,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行为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孟令宇呼吁,保障消防通道畅通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更是一份事关生命安全的神圣之责,广大市民要不断提高防灾减灾意识,不随意侵占,让“生命通道”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