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三版

【案例四】

餐馆菜单标价错误 商家多收5元被投诉

【案情简介】

去年5月,林女士在东港某餐厅用餐时,点了一份红烧仔排,菜单标价25元,买单时却支付了30元。林女士发现被多收5元后,向商家咨询原因,被告知其点的实际上是话梅仔排,价格为30元。随后,林女士注意到商家将菜单上红烧仔排价格从25元改成了30元,而菜品名称未改变,菜单上也无话梅仔排这一选项。这让林女士认为红烧仔排与话梅仔排实际是同一道菜品,商家的改价行为实则是为了“涨价”,为此林女士进行了投诉。

【案例点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商家应当保证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真实、明码标价,不得作虚假宣传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在这起投诉中,商家菜单上的标价为25元,因其自身原因造成菜单标价错误,应当按照菜单标价收费。 区消保委提醒,市民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若发现质量、价格、计量等与实际不符情况,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4-03-15 餐馆菜单标价错误 商家多收5元被投诉 8 8 今日普陀 content_437854.html 1 3 【案例四】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