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珈伶 通讯员 刘宇翔)近日,我区人社局查处一起涉案金额24.9万余元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案。这是自《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出台后,我区查处的首起工伤保险基金诈骗案。
2023年10月中旬,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根据朱先生及其所在单位某公司的申请,为其办理江苏南通和普陀养老保险重复缴费的清退业务时,发现朱先生的一起工伤疑似在南通和普陀两地重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与江苏省南通市社保经办部门对接,确认朱先生这起工伤在两地存在重复领取工伤保险待遇。此时,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已向朱先生所在单位某账户发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伤残津贴共计24万余元,有骗取工伤保险的嫌疑,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立即报案。
接报后,区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民警先后赶赴六横和南通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很快,弄清了案件来龙去脉。
原来,朱先生所在的公司法人朱某某在舟山及南通均有公司。朱先生在受伤后,朱某某为减少公司损失先后在南通及舟山普陀两地申请工伤赔偿。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已将24万余元退回区社保中心,该案已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