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三版

少些“没办法”

□惟馨

近日,8名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船老大出海作业,这得益于多部门联动破解了海上监管难题。为此,区司法局东港司法所的工作人员每天通过相关平台进行信息化核查,查询船舶轨迹,并通过微信和卫星电话不定期视频连线抽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则每周进行监督,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出海作业和自我改造两不误。

根据《浙江省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社区矫正对象在入矫后三个月内应当接受严格管理,一般不批准外出。但对于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来说,不出海意味着无法谋生。就如这8名被判缓刑的船老大,一旦不能出海生产,自己以及船上50多名船员都将生计无着。好在,相关政法部门特殊情况特殊对待,通过创新监管方式化解了难题。

现实生活中,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可能在相关制度面前遭遇尴尬境地。这是因为,任何一项规定都不可能穷尽所有可能,而特殊性总是客观存在的。这个时候,相关职能部门说声“没办法”很容易,但却会让当事人陷入困境。一种特殊情况或许只牵涉到个别人,但从整个社会来说,累积起来就会是大麻烦。各种各样的办事难,往往就源于看似理直气壮的“没办法”。

因此,各部门都应该像普陀政法部门解决8名矫正对象出海难那样,多些“想办法”,少些“没办法”,千方百计解决实际问题。这样说,并不意味着以情况特殊为由任意突破制度规定。事实上,社区矫正严管期内“一般不批准外出”,已为特事特办留了空间。有关部门充分借助数字监管手段,确保了社区矫正对象出海作业和自我改造两不误,也就充分实现了制度规定的初衷。

少些“没办法”,有关部门就得多想办法,有时还得多担风险。但这样做显然有利于破解难题、优化服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因而是值得的。

2022-08-17 8 8 今日普陀 content_260010.html 1 3 少些“没办法”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