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三版

为求复合, 男子竟绑架前女友孩子

法院: 法律红线不可碰

【基本案情】

今年1月6日中午,陈某与林某因感情纠纷发生争吵。后林某报警,双方在民警调解下分手。

当日下午,陈某在多次联系林某均被拒绝后仍不罢休,产生以林某儿子为人质进行要挟的念头。当日17时许,陈某至普陀某小学门口,以代接放学为由骗走林某的儿子齐某(8周岁)后实施控制,并拍摄其照片通过微信发送给林某,以“我今天很想搞出人命来”“你这辈子别想再见到你儿子了”等言语威胁林某见面。

当日22时许,陈某在某宾馆被民警抓获,但其拒不告知齐某去向。后民警通过侦查,在沈家门另一家宾馆房间内将齐某解救。

被告人陈某因与林某的感情纠葛,在被害人齐某放学后采用诱骗方式,使其脱离监护人的监护,将齐某作为人质实施控制,使齐某的人身安全处于随时可能被侵犯的危险状态。同时,陈某还向齐某的家属以实施加害相要挟,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陈某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情感纠纷应该保持理性,尤其不能去触碰法律红线。本案中,被告人因情感纠纷,实施绑架行为,一念之差,身陷法网。近三年来,区人民法院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案件15件,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分子均处以实刑,充分体现了对此类犯罪分子的严厉打击。

【法院审理】

【法官说法】

2022-07-28 【基本案情】 为求复合, 男子竟绑架前女友孩子 8 8 今日普陀 content_253558.html 1 3 法院: 法律红线不可碰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