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三版

酒驾须“常态清零”

□惟馨

最近,普陀交警大队多举措、全方位营造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严打高压态势。6月初至今,全区累计查处酒后驾驶59起,其中醉酒驾驶10起。这样的“战果”,难免令人忧心忡忡。最近几年,酒驾整治行动一波接着一波,但酒驾违法行为依然难以根除,“马路杀手”随时威胁着道路交通安全。能否“常态清零”,是对文明程度和社会治理能力的双重考验。

酒驾顶风“逆行”,呈现出顽固性和流动性。少数机动车驾驶员缺乏文明素养、法治观念,又嗜酒如命,明知酒驾害人害己仍铤而走险,导致酒驾违法行为禁而不绝。持续宣传、高频整治虽已形成“喝酒不开车”的浓厚氛围,但一些机动车驾驶员仍置若罔闻,往往被查后才知道“原来交警查得这么严”。可见,在动态环境下,无论是文明建设还是酒驾治理,都不可能一劳永逸。

酒驾,归根到底源于侥幸心理。身为机动车驾驶员对酒驾禁令和违法后果心知肚明,之所以仍敢喝酒开车,无非侥幸于不会被查、不会出事。就拿这次被查获的酒驾小货车司机江某来说,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的处罚很可能意味着失业半年、生计无着。因此,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守法氛围的同时,增强执法的常态化、随机化,通过点位查与流动查、路上查与泊车查、执勤查与铁骑查相结合的方式,让酒驾违法行为无处遁形。如此,侥幸心理也就会土崩瓦解,市民出行安全感大大提升。

可以相信,随着交警执法能力以及社会文明程度持续提升,酒驾定能由“不敢”“不能”到“不想”,最终实现“动态清零”。

2022-07-06 8 8 今日普陀 content_246448.html 1 3 酒驾须“常态清零”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