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馨
普陀和津广场附近的充电桩车位经常被燃油车侵占,需要充电的电动车车主无奈之下只得拨打移车电话求助,而管理方也表示无可奈何。这种现象在其他地方也时常看到。如何跟进有序管理颇费思量。
毫无疑问,“鸠占鹊巢”是一种违规行为。但在“一位难求”的停车难语境下,大量充电桩车位虚位以待,同样也是一种浪费。不偏不倚地保障广大车主的同等停车权益,无疑需要统筹兼顾、合理规划,并通过有效治理让不同车主各得其所。
车位本就紧缺,再人为地区分“阵营”,进而造成“一边空着、一边溢着”的尴尬现象,显然是不经济、不科学的。当然,燃油车一旦“鸠占鹊巢”,难免导致电动车“一桩难求”,这就违背了设置充电桩的初衷。面对“两难”,就需要围绕共享理念,通过设计上用心、管理上用力来化解矛盾。
资源有限,共享为王。如今的停车难现象,一定程度上也是车位的共享性差造成的。单位停车位晚上空着,小区停车位白天空着,但外来车辆一概免进,这就错失了缓解停车难的机会。充电桩车位即便空着也不让燃油车停,同样违背共享理念。以加剧停车难为代价保障电动车充电,这种顾此失彼的治理方式显然需要改进。
随着电动车的增多,充电桩车位也越建越多,但照现在的非共享模式,停车难矛盾会越来越突出。假如能把充电桩散布于整个停车区域,并且改进充电接头的伸缩功能,完全可以让更多车位甚至每个车位都可以实现充电。如此一来,无需专设充电桩车位,共享也就实现了。
当然,调整设置需要时日,而在现有模式下未尝不可以通过精细管理和有效自治来缓解矛盾。比如,管理人员可根据实际需求灵活调整充电桩车位的“专位专用”范围,或允许燃油车车主以预留移车电话的方式临时停车。在保障电动车优先权的同时体现共享性,这种自觉共识也应该是倡导汽车文明的题中之意。
共享才是方向,不仅体现在车位上,还应该体现在社会治理的更广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