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梁夏 通讯员 欧阳怡文)记者日前从区民政部门获悉,11月1日起,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从现行的每人每月810元,提高到910元,增长12.34%。此次提标,预计将惠及我区困难家庭2984户、3957人。
据了解,截至目前,我区共有城乡低保对象2402户、3036人;低保边缘对象375户、713人。低保边缘对象生活保障标准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0%。随着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提高,低保边缘对象生活保障标准也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162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82元。
此外,我区还有有特困人员207户、208人。据民政部门介绍,特困人员包括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以及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按要求,全市各县(区)给予特困人员的救助金,每人每月不低于1.3倍低保金。11月1日起,特困人员救助金也将从每人每月1053元以上,提高到每人每月1183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