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小暑悄然而至。夏日炎炎,各类“冷”食品的销量日渐攀升。为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确保夏季“冷”食品消费安全, 区食药安办发布消费提醒如下:
一、“冷”食品有哪些
“冷”食品通常是指冷藏食品和冷冻食品。这类产品一般在超市的冷藏柜、冰柜中出售,从出厂到烹饪之前需要全程低温保存。例如,工厂冰柜→冷藏车→超市冰柜→家庭冰箱,就构成了一条冷链。
二、购买“冷”食品注意事项
1.看食品保质温度。如果食品包装上要求低温保存,而商家却放置于常温,这种食品最好不要购买。
2.按顺序拿取。先取冷冻食品,如速冻饺子、冻肉等;最后取冷藏食品,如巴氏奶、生鱼片等。
3.分类摆放在购物车中。把需要冷冻和冷藏的食物放在一起,让它们“抱团取冷”,减缓温度上升速度。
三、“冷”食品贮存及安全食用要点
购物回家后,尽快将食物分类放入冰箱。如不能及时放入冰箱,可采取以下措施:
1.已解冻的鱼肉类,应尽快全部烹调,如一餐吃不完,可趁热分装成几份,分别冷冻或冷藏,每次按需取用。
2.巴氏奶如不能及时冷藏,即使还在保质期内,也应尽快喝掉,但别忘记喝前先加热到80-90摄氏度(还没有沸腾)。
3.如果打算生吃的鱼片、鲜虾离开冷藏条件1小时以上,应改为烧熟煮透再食用,否则易引起细菌性食物中毒。
舟山市普陀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