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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依法查处一起台风天渔船擅自离港行为

本报讯(通讯员 徐雪军 记者 高阳)今年第9号台风“美莎克”全面影响浙江海域期间,我区启动防台应急Ⅳ级响应,要求渔船全部回港避风,并在台风警报未解除前,一律不得擅自出海生产。

9月2日晚上8时左右,台风警报尚未解除,区海洋与渔业局应急指挥中心发现,锚泊避风在白沙岛附近海域的浙普渔42012、42007号船擅自起锚开船出港。区海洋与渔业局应急指挥中心立即通过电话多次联系船主,通知其停船立即返港避风,同时,指令正在抗台值班管控的中国渔政33111前往拦截,在洛迦山外东北侧海域成功予以拦截,并依法查扣。

针对浙普渔42012、42007船在台风警报未解除前,不服从安全指令擅自离港行为,区海洋行政执法中队依据《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相关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0元,责令停航整改15天的处罚决定。

2020-09-08 8 8 今日普陀 content_20010.html 1 3 我区依法查处一起台风天渔船擅自离港行为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