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一版

疫情期间妨害传染病防治

无锡“舟山女婿”一审获刑一年

本报讯(通讯员 姜焱)昨天,江苏省无锡市惠山法院一姓盛的工作人员向笔者证实,7月14日,惠山法院公开庭审无锡首例疫情期间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当庭判处被告人冯某(舟山女婿)有期徒刑一年。这是无锡市首例疫情期间妨害传染病防治案。

笔者了解到,这是鉴于冯某当时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2020年1月26日晚,被告人冯某从湖南省岳阳市驾车返回无锡后,至从湖北返锡的熊某处居住。1月27日至29日,社区工作人员至熊某处,对该住处居住人员进行居家隔离登记,并要求所有居住人员进行居家隔离,但冯某仍于1月31日驾车前往沈家门其岳父徐某家,与岳父、妻子等5人共同生活。2月3日,在得知熊某新冠病毒检测呈阳性后,冯某驾车返回无锡,后被疾控部门安排至集中隔离点进行观察,2月6日晚,冯某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

2月8日,舟山市普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一则通报,打破了连续十天无新增确诊病例的舟山的平静。

就在2月11日举行的舟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八场新闻发布会上,区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2月8日,市疾控中心接市民咨询,其家庭成员冯某在无锡检测出核酸阳性。经向无锡市惠山区疾控中心核实,情况属实。我区接到相关情况通报后,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实该患者在普陀期间均在其岳父家未出门,其密切接触者为5名家庭成员,已于2月8日晚送至集中观察点并采样送检,2月9日核酸检测检出4例阳性,1例阴性。4例阳性病例当即送舟山医院进行收治,2月11日3例确诊,同步开展对5人的活动轨迹排摸;随后该5人的密切接触者39人被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一般接触者42人被实施居家医学观察。

4月6日,冯某接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

法官认为,被告人冯某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宣布对新冠肺炎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后,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故意隐瞒旅居史、密切接触史,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严重危险,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2020-07-16 疫情期间妨害传染病防治 8 8 今日普陀 content_18124.html 1 3 无锡“舟山女婿”一审获刑一年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