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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暨“消薄”实践

(一)普陀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概况

2018年全区渔农村集体经济总收入18360.9万元,其中经营收入9966.24万元,发包及上交收入3798.68元,投资收益345.10万元,补助收入107.23万元,其他收入2533.63万元。2018年全区渔农村集体经济总支出为14368.73万元,渔农村集体总福利费支出为9368.19万元,占总收入的65.20%。

发展慢,“造血功能”弱。一是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015年,全省29429个村,合计集体收入362.4亿元,村均123.14万元,高于全区2017年社(舟山市“合作社”与省里“村”概念)均集体收入(90万元)约33.14万元。二是内生发展力持续弱化。村级经营性收入是内生性、代表自我发展能力的主要指标。2017年,全区190个合作社经营性收入13558.77万元,占比为79.28%,也即平均20.72%需要依靠政府补助等其他形式来补充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统计普陀区2012—2017年数据,分析发现年均增长率为-15.67%,也即年均每年减少15.67%,远低于低于浙江省经济发展年均增长率(8.31%)和普陀区经济发展年均增长率(8.33%)。

发展不平衡。以2017年村(合作社)总收入为评价指标,发现:10万元以下的村(合作社)为0个;10~20万元为64个;20万元以上为126个;100万元以上的村(合作社)累计37个,占比19.47%,为较为富裕村,可以为村民提供养老保险补助、老年人村级养老费、村(社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等福利和公共文化基础设施。贫困村数量为0个。

以2017年经营性收入为指标评价村(合作社)内生造血式发展水平,发现:5个为0元,绝对贫困,占比2.6%;5万元以下有20个;5~10万元有22个;10~20万元为48个;20万元以上为100个;100万元以上较富裕的32个。10万元以下的村(合作社)共计42个,占比为22.1%,为贫困村,不足以维持自身正常运转;100万元以上的富裕村(合作社)累计32个,占比16.8%。

(二)普陀“消薄”经验总结

普陀区高度“消薄”工作,作为乡村振兴的重点工作来抓,已全部完成“消薄”任务。主要经验有:

一是强化领导,加强组织建设。成立以区委书记、区长为组长,区委副书记、组织部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组织、发改、规划、税务、农林、渔业、镇(街道、管委会)等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的普陀区发展薄弱村村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林水利围垦局;专题召开集体经济发展推进会,研究脱贫对策;依托区级领导结对联系镇、街道工作制度,建立县区领导分片包干工作制度;在区属单位结对社区(村)(股份经济薄弱村)单位中抽调骨干担任薄弱村第一书记。同时组织对省定经济薄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书记、会计等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加强村级组织领导班子队伍建设,并建立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工作台账。

二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各村实际,确定发展路径和经营方式,有效利用资源兴办服务实体、发展物业经济、开展土地整治、引入社会资本、发展资产经营联合社等方式来发展集体经济:如,六横镇下宅山股份经济合作社在东港购买物业用房出租脱贫,中胜股份经济合作社对现有虾塘改造提高租金增加收入;展茅田公岙通过和辖区内渔农家乐合作,把土地租赁给农家乐业主发展集体经济;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区级及镇(街道、管委会)将扶持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列入当年财政预算,专项用于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以奖代补和贷款贴息。

三是借力平台,强化成效。以区新农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平台租赁薄弱村闲置资产,对薄弱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进行兜底扶持,目前与各经济合作社签订了山地、林地租赁协议,增加薄弱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

2020-07-10 8 8 今日普陀 content_17993.html 1 3 普陀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暨“消薄”实践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