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公益·连载

张敏生、张华菊、张华珍:

本公司已将《青田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2022〕60号项下的其他补偿、补助款共计*****元,保管于浙江省青田县公证处提存专户,请你来本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后,再自行前往青田县公证处领取上述款项。

特此通知!

青田县土地和房屋征收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8日

2024-05-31 20 20 青田侨报 content_458578.html 1 3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