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永海(户籍所在地浙江省瓯南街道前仓村41号):
本院受理原告孙爱标与被告程永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浙1121民初3216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互联网庭审告知书、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司法公正码告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及举证期限为30日,自送达之日起计算。本院定于2023年3月15日下午14时30分在油竹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吴培芬(户籍所在地浙江省青田县仁庄镇莲头5号):
本院受理原告包一豪与被告吴培芬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浙1121民初3213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司法公正码告知书、互联网庭审告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及举证期限为15日,自送达之日起计算。本院决定本案于2023年2月1日下午14时30分在油竹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
林建海(户籍地浙江省青田县三溪口街道雷石村公路后56号)
陈文斌(户籍地浙江省青田县黄垟乡底黄垟村90号-3):
本院受理原告胡理泉与被告林建海、陈文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浙1121民初3263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司法公正码告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延长审限及举证期限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送达后的15日,逾期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决定于2023年02月02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