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部门频繁检查,同一问题反复检查,企业光应付检查就要耗费大量精力。在今年4月我市举行的“民生面对面·书记市长走进基层单元”活动中,几位企业代表直言不讳道出了对涉企执法“多头检查”“重复监管”的困扰。
企业有需求,部门马上办。针对这一突出问题,市司法局以“法护产业·益企同行”行动为引领,将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作为关键切口,通过规范执法、创新机制、强化监督等系列举措,靶向整治企业反映强烈的检查扰企问题,推动涉企行政执法从“刚性监管”向“服务赋能”转变,助力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在执法源头治理上,市司法局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大起底”,建立“正面清单”管理制度和执法主体公示制度,截至目前已依法清理不合规行政执法主体13个,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告。同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动态管理,对全市6765名执法人员开展资格核验,杜绝执法“越位”“缺位”现象。
在执法流程优化中,全市创新推行“蓝色柔性执法”模式,即结合海洋产业特点,推动各领域完善首违不罚、轻微免罚事项清单,涵盖海洋渔业、船舶修造、滨海旅游等20个特色领域共275项,减少“以罚代管”现象,给予企业“容错纠错”空间。全面推广涉企行政执法“三书同达”制度,即行政执法部门向违法企业制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一并提供《行政合规建议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实现“惩戒+教育+修复”全链条服务,引导执法从“事后处罚”向“全程服务”延伸。该制度实施以来,已累计办件3300余件,修复企业信用2040余次,全市企业不良率降至1.65%,企业优良率升至87.7%。
在执法监督层面,市司法局着力构建多元化监督体系,打造涉企执法监督“多维瞭哨”。选聘民企代表作为行政执法监督员,并在全市船舶制造、水产加工等重点行业设立50家企业观察点,定期收集执法不规范等问题线索;召开涉企执法座谈会,形成 “问题收集—分类交办—跟踪整改”闭环体系,已累计解决检查不规范等问题15项;组织开展涉企罚没款与涉嫌小过重罚线索核查分析,开展入企调研式监督5次,提出整改建议30余条,并向相关县(区)发出督办意见;建立“舟海督”预防性监督同盟体,开展海上“伴随式”执法监督,提醒纠正执法问题12个,进一步规范海上涉企执法行为。
数据显示,今年3月至5月中旬,我市涉企现场检查户次同比下降47.06%,涉企处罚案件数同比下降27.73%,涉企不予处罚案件数同比上升141.18%。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执法改革也让行政执法部门实现了从‘监管者’到‘服务者’的转变。”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下一步,市司法局将结合收集的意见建议,通过开展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继续强化统筹组织、聚焦闭环整改、提升执法能力,持续以企业获得感为标尺,让市场主体轻装上阵,为舟山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效的法治保障。
(来源:《舟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