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商交往“三张清单”】
建立政商交往正面、负面、倡导“三张清单”,明确政商交往规则,畅通政企沟通和联系渠道。
【大力弘扬浙商精神】
加强对企业家、劳动者的正面宣传,让企业家在浙江更有归属感。加强对企业和企业家虛假和侵权信息的处置力度,营造尊重创新创业、爱岗敬业的舆论环境。
【社会治理助力营商】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传承和弘扬干部下基层开展信访工作经验,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加大涉企争议协调化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