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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2023年度“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质增效验收公示

根据《浙江省“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办法》、《浙江省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评分标准(试行)》、《舟山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办法》、《普陀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办法》,应东港街道、沈家门街道申请,普陀区治水办成立验收小组,组织住建、综合执法、生态环境等部门及建设工作技术组,对东港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质增效一期工程(城北片区)相关工程、沈家门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质增效一期工程(鲁家峙片区)相关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小组严格对照评分标准,经过实地检查、台账查阅、评定打分,认定东港街道、沈家门街道相关项目符合“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条件,拟通过验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1日

省治水办举报电话:0571-28059377

舟山市普陀区“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

2023-12-29 8 8 今日普陀 content_416555.html 1 3 普陀区2023年度“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质增效验收公示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