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办法》、《浙江省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评分标准(试行)》、《舟山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办法》、《普陀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办法》,应东港街道、沈家门街道申请,普陀区治水办成立验收小组,组织住建、综合执法、生态环境等部门及建设工作技术组,对东港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质增效一期工程(城北片区)相关工程、沈家门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质增效一期工程(鲁家峙片区)相关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小组严格对照评分标准,经过实地检查、台账查阅、评定打分,认定东港街道、沈家门街道相关项目符合“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条件,拟通过验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1日
省治水办举报电话:0571-28059377
舟山市普陀区“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