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梦倩 通讯员 林露青)12月12日上午,记者从区应急管理局举行的《舟山市普陀区海岛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施行新闻发布会了解到,该机制将于近日施行,将有效打通救援力量海岛运送瓶颈,切实改变“岛自为战”的局面,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我区海岛众多,各海岛乡镇发生突发事件时,自身救援力量有限,而本岛救援力量又因为恶劣天气、交通运输等因素影响无法及时投送,海岛乡镇得不到快速有效的支援,只能依靠乡镇自身力量去处置,从而导致海岛突发事件的救援处置以及危重病人的紧急救助往往不能快速有效的解决。为此,区应急管理局全力推进应急救援规范化建设,打造具有普陀特色的应急救援机制。
据了解,该机制由多部门共同参与,并成立区海岛应急救援联动领导小组。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研判启动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后,属地镇(街道、管委会)迅速与区联动办互通信息,成立前、后方指挥部。后方指挥部视情向前方指挥部提出处置建议,并及时协调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卫生防疫等力量参与抢险救援工作,各部门听从指挥协调,积极配合,迅速落实指令。消防救援队伍,通讯、电水气等各类专业救援队伍,驻军、武警部队以及社会救援力量根据调度指令有序开展应急救援,各岛际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互为救援支撑。
交通保障方面,海上适航情况下,客运船舶或公务船舶担任岛际运输。天气恶劣、客运船舶和公务船无法满足保障要求情况下,由各大型船舶修造企业和舟海海洋救援队的拖轮实施保障,海警公务艇保障大雾天气下的海岛救援交通。出现特别危重情况,海上交通无法保障应急救援时间需求时,将申请调用应急救援直升机,确保各类突发事件能得到快速有效的救援帮助。
依据《普陀区海岛医疗包船应急联动实施方案》实施,海岛急危重症病人的应急救援费用,由区政府、各镇(街道、管委会)、被救援对象各负担三分之一,包括拖轮和救援直升机救援产生的费用。
接下来,区应急管理局将组织开展机制运行演练,让全区上下掌握运行程序,救援程序,切实发挥机制对我区各海岛居民生命财产的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