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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民驾驶电动自行车与汽车相撞

头部遭撞击 幸亏戴头盔

本报讯(记者 徐可叶 通讯员 陈欣怡)日前,在东港海天大道,一辆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通过路口时,与一辆右转弯的汽车相撞。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王女士(化名)头部遭受两次撞击。

当天,王女士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海天大道由东往西逆向行驶至海天大道中昌社区东侧路口,遇到一辆小轿车由南往北行至海天大道中昌社区东侧路口右转弯,两车发生碰撞。事故中造成两车损坏,王女士受伤。由于王女士驾驶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汽车驾驶员驾驶车辆操作不当,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

根据监控视频显示,车祸发生时王女士的头部首先撞上小轿车,随后摔到地上发生二次撞击,所幸王女士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在其头部与车体、地面的两次撞击时起到了缓冲作用,仅身体轻微擦伤,头部未受伤。“日常事故处理中,如果当事人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可避免一些严重的后果,但也有一些当事人存在侥幸心理,没有佩戴头盔,哪怕是比较轻微的事故,也会受伤较重。”普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林宇哲告诉记者。

戴盔系扣为平安,守法出行是根本。交警部门提醒,骑乘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2023-11-09 一市民驾驶电动自行车与汽车相撞 8 8 今日普陀 content_401288.html 1 3 头部遭撞击 幸亏戴头盔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