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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社会治理中心成功调处一起海上纠纷

主动作为办实事 服务企业解民忧

本报讯(记者 杨叶梅 通讯员 陈戚波 谢梦惜)近日,区社会治理中心成功调处一起海上人身损害责任纠纷。

据悉,河南籍船员汪某经我区某中介公司介绍,到台湾籍渔船上从事南太平洋金枪鱼捕捞作业。2021年11月15日,在进行捕捞作业时,该渔船发生火情,汪某不幸被烧伤。随后汪某被紧急送至国外医院治疗,半年后又转至国内医院,直至2023年3月11日出院。

今年4月23日,经武汉平安法医司法鉴定,汪某全身有一处六级伤残,两处九级伤残,两处十级伤残。此后汪某与中介方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但因所涉赔偿标准不一,双方一直未能达成共识。9月28日,汪某来到区社会治理中心申请调解。

“该纠纷的难点在于赔偿标准的参照,涉事船只是台湾籍的,赔偿标准跟我们浙江差别较大。”区社会治理中心调解员陆胜品介绍,“原则上来讲,该纠纷应由涉事船只管辖地来调处,但当事人需来回奔波,程序也相对复杂。我们坚持以为群众办实事、为企业分忧的原则,且涉事中介公司为我区企业,自愿作为主体方参与调解,由此为调解工作打开了一扇窗”。

调解期间,调解员采取背靠背及电话沟通的方式,分别与船员汪某、船公司代表、中介公司进行交谈,释法明理,理清法律关系及相关规定的赔偿金额标准,并对赔偿金额进行合理折中,取得了各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同,各方当事人当场表示愿意遵循相关法律签署调解协议,并最终以137万元的金额达成赔偿协议。

2023-10-12 区社会治理中心成功调处一起海上纠纷 8 8 今日普陀 content_392106.html 1 3 主动作为办实事 服务企业解民忧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