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四版

1.不准出租未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的厂房;

2.不准将厂房出租给无照的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

3.不准将厂房出租给应予关停的高污染企业;

4.不准将厂房出租给应予关停的高耗能企业;

5.不准将厂房出租给不符合安全生产“三同时”条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企业;

6.不准将厂房出租给未经审批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7.不准将厂房出租给使用特种设备未经检测检验合格的企业;

8.不准将厂房出租给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

2023-06-06 8 8 今日普陀 content_366188.html 1 3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