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安排及有关创建活动管理要求,经各校园自查,区文明委成员单位联合审定,并就有关指标和“负面清单”事项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形成了第二届浙江省文明校园新评(复评)名单。
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将校园名单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反映。
第二届浙江省文明校园新评(复评)名单
一、新评省级文明校园(2家)
1.舟山市普陀小学
2.舟山市普陀区六横镇台门学校
二、复评省级文明校园(2家)
1.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第一小学
2.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小学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2日—5月18日
联系电话:0580-3054383
通讯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商务中心1号楼1011室
舟山市普陀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