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野生动物保护法规
本报讯(记者 郭杰 通讯员 朱晓莉)日前,浙普渔02313号渔船在虾峙栅棚张网网地意外捕获一条中华鲟。在确认该条中华鲟生命体征正常后,船上渔民将其放归大海。
据悉,中华鲟被称为“水生物活化石”,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区海洋与渔业局提醒,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在捕捉到水生野生保护动物时,应立刻放生。如果受伤搁浅,则应及时救助,同时向渔政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