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予晖
海天语 思
近日,普陀消防救援大队的消防车行驶至海莲路昌正街路口时,前方两辆正在等绿灯的本地牌照私家车立即转弯礼让,第一时间为消防车让出了通道,为灭火救援争取了宝贵时间。
城市是一个复杂综合体,各种突发事件随时可能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特种车辆执行任务就是与时间赛跑:消防车快一秒,就能少一分生命财产损失;救护车快一秒,就能多一分抢救希望;工程救险车快一秒,就能赢得一分抢修主动……自觉紧急避让,是一种可贵的社会担当,也是文明素养的体现。
小小让行,大大温暖。无论是这两辆私家车司机的温情礼让,还是去年底众多司机配合普陀、新城交警快速护送两位病人就医,抑或是日常许多人自觉为特种车辆紧急救援做出爱心避让,说明“生命至上”“救灾第一”的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遇到紧急情况,素不相识的人们爱心礼让、共促善举,这样的故事越多越好。
善意让行令我们欣喜的同时,也要看到如何让行仍是实际操作中的短板。现实中,确实存在一些驾驶员因缺乏教育和训练而不知如何合理避让,以致影响紧急救援的问题。这说明在驾校培训、交通知识普及中,应该加强这方面的宣传教育。当然,对于少数漠视生命,恶意不避让紧急救援车辆的行为,应该曝光追责。弘扬正气、惩处邪气,并让越来越多的人知道如何正确避让,关键时刻就能让出一条条让社会倍感温暖、给急难人们带来希望的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