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泽楠一 通讯员 林婉怡)近日,普陀交警大队多举措、全方位营造打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高压态势,震慑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当天晚上,普陀交警大队出动警力40余名、警车10余辆,对海洲路、中兴路、东海西路等10个点位开展酒驾检查。在永兴隧道南侧路段,民警用反光锥隔离出检测通道,对过往车辆逐一进行检测。当晚7时45分左右,一辆银色小货车缓缓驶入新建路墩头码头卡点,民警立即上前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结果酒精含量为3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员江某将面临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行动期间,执勤民警加强对驾驶员的宣传教育力度,并告知驾驶人夜间道路通行注意事项,从而进一步提高广大驾驶员的法制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
据了解,6月以来,全区累计查处酒后驾驶29起,其中醉酒驾驶7起。下一步,普陀交警大队将持续加大酒驾整治力度,不定期开展全区域、大规模的酒驾查处行动。交警部门要求驾驶员守牢喝酒不开车的底线,切莫心存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