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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发行普陀区支行

序号 具体政策或

产品名称

政策产品简介政策门槛或适用条件1农业小企业贷款农业小企业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小微企业从事符合农发行业务范围的研发、生产、加工、流通、服务、运营维护等经营活动的合理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新建、扩建、改造、购置固定资产的合理资金需求,且在农发行单户授信1000万(含)以下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法人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其他经济组织。 (1)符合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且在农发行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法人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其他经济组织。存量大中型企业客户由于生产经营恶化、规模缩小而符合小微企业标准的,以及金融类企业、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不属于小微贷款支持对象;同一借款人不得同时使用小微企业基础产品贷款和其他基础产品贷款。

(2)符合政策。符合国家产业、环保等政策,且在农发行信贷业务支持范围内。

(3)主营业务突出。生产经营满一年(含)以上,主营业务涉农,且上年度或近半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60%(含)及以上。

(4)财务状况良好。上年末及最近月份资产负债率在65%(含)以内;近三年不能连续两年亏损,销售收入不能连续两年下降且累计降幅超过50%(含)。

(5)信用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经农发行评定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有全额房地产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存单质押、国债质押、贵金属质押的,或供应链贷款模式,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基金)担保的,信用等级在BBB级(含)及以上】;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近五年无重大或恶意形成的不良信用记录,未涉及恶性刑事案件或对其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民事案件,无不良嗜好,不涉黑、黄、赌、毒。

(6)他行融资情况。其他融资涉及的金融机构数量不超过3家,他行融资余额不超过2000万元;有全额房地产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存单质押、国债质押、贵金属质押的,或采用供应链贷款模式、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基金)担保的,他行融资余额不超过3000万元。

(7)或有负债。对外担保金额(含借款人以自身资产为第三方提供抵质押担保)不超过借款人所有者权益,不存在互保关系,不存在民间高息融资行为。

2无还本续贷针对我行普惠小微企业,具体参考农业小企业产品简介。 (1)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2)生产经营基本正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财务可持续能力。

(3)信用状况良好,原流动资金贷款为正常类,不存在挪用资金、欠贷欠息等不良信用记录,不涉及非法融资、重大诉讼,无资产查封、账户冻结情况。

(4)他行未出现压缩贷款(授信)或不办理续贷情况,调整融资结构但融资总额不减少的情况除外。

(5)我行贷款额度和信用敞口不增加,担保措施不弱化。

(6)企业法人代表及控制人积极配合我行监管,未出现道德风险。

2022-05-23 8 8 今日普陀 content_232364.html 1 3 农发行普陀区支行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