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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明起,交通违法记分规则将调整

本报讯(记者 高阳 通讯员 林婉怡)压线,从记3分变为记1分;未粘贴检验合格标志,从记3分变为不记分;驾车接打手持电话,从记2分变为记3分……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自今年4月1日起施行。

《办法》对现行记分项目进行了增减,还对部分项目的分值进行了调整。具体增加了一次记9分的种类,删除了一次记2分的记分种类;对23项违法记分保持分值不变,对14项记分行为降低了记分分值;删除13项记分行为,并对部分记分项的表述作了拆分、合并;修改后记分行为由原52项减少到50项。

《办法》对严重妨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维持扣分力度不变,如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逃逸、严重超速行驶、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违法行为,仍规定为一次扣12分的顶格扣分;降低了部分扣分分值,如对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从原来的一次扣12分降为扣3分,是记分下调幅度最大的一项;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未悬挂号牌机动车,故意遮挡或污损机动车号牌等行为,则从一次扣12分降至扣9分;上调部分扣分分值,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行车道停车的,从扣6分提高到扣9分;驾驶机动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从扣2分提高到扣3分。

此外,《办法》对部分常见违法行为新增了记分,如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一次记12分;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一次记1分。

2022-03-31 8 8 今日普陀 content_218091.html 1 3 速看!明起,交通违法记分规则将调整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