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四版

案例三 三包责任篇

符合“三包”更换条件

经营者免费换机

●案情简介

2021年6月张先生来电反映,半年前在沈家门某手机店挑选了一部手机,因参加了为期2年的套餐活动,即每月消费138元,获赠手机一部。现手机出现故障,频繁断网,经维修两次后还是存在同样的问题,张先生要求更换手机,但遭商家拒绝。经区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调查核实,因两次修理无法解决张先生手机存在的断网问题,且手机在“三包”期内,经调解,被投诉人同意给投诉人更换同型号手机一部。

●案例点评

根据《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移动电话机主机三包有效期为1年。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对于在经营活动中赠送消费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销售中应当按照《规定》承担三包责任。

2022-03-15 8 8 今日普陀 content_212223.html 1 3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