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1年7月,区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在进行网络巡查时,发现某外卖平台上周某经营的餐饮店涉嫌虚标原价诱骗消费者。经调查发现,当事人周某在从事餐饮经营服务期间,在外卖平台上以打折的形式虚标商品原价;同时,周某店内所标商品价格与外卖平台上折后价格基本一致,店内从未以折前价格对外进行过商品销售。经执法人员多方取证,并根据稽查过程中对基本违法事实的掌控,当事人周某承认在虚标商品原价时存在主观故意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属违法行为,区市场监管分局对当事人周某依法处以罚款1万元的处罚。
●案例点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且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应当明码标价。而类似周某这种提价、虚标原价之后再实施满减的优惠折价行为,属于价格欺诈行为,同时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区市场监管分局提醒广大市民,在日常消费过程中遇到类似的违法行为,应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