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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 汽车销售公司“傍大款”被罚

●案情简介2021年6月,东港一家汽车销售公司为获取消费者信任,想到了一个“傍大款”的办法,将店面装潢经过精心装扮,在店门外墙体招牌上标注了某日系品牌车的名称及商标Logo,看上去十分显眼醒目,同时在这前面又添加了一句小字体“本公司销售”。商标名称和Logo还出现在店门正中间、进门地毯以及收银台上,且店面背景墙上贴出了该日系品牌车的广告语,而事实上这家公司并没有拿到这一汽车品牌的舟山代理权。这一招让不知情者误以为是某日系品牌车的4S店,吸引了不少客源。但该公司也因商标侵权收到了市场监管部门的罚单。

●案例点评该汽车销售公司在未得到商标注册人的许可情况下,擅自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商品装潢使用,并对外进行宣传,误导公众,混淆消费者意识,侵犯了商标注册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就此区市场监管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以罚款。

2022-03-15 8 8 今日普陀 content_212215.html 1 3 商标侵权 汽车销售公司“傍大款”被罚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