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高阳 通讯员 陈琼)我区昨天出台《关于实施海洋人才“普汇”行动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吸引集聚海洋人才,激发产业人才创业创新活力,打造海洋人才集聚地。
《实施意见》以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和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提升城市活力和人才竞争力为目标,提出了海洋领军人才领跑、海洋技能人才托举、海洋基层人才支撑、海洋青年人才筑梦、海洋人才双创平台蓄能五大计划,为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新普陀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其中,在海洋领军人才领跑计划中,提出了对企业全职引进国家级杰出人才、省部级领军人才、青年高级及以上人才、“银龄”人才的,分别给予企业最高30万元/人、15万元/人、10万元/人、3万元/人的奖励;在海洋技能人才托举计划中,对重点海洋企业全职引进获评“中华技能大奖”或入选“浙江大工匠”的海洋技能人才,获评“全国技术能手”或入选“浙江杰出工匠”的海洋技能人才,入选“浙江工匠”的海洋技能人才,分别给予企业最高30万元/人、15万元/人、5万元/人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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