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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百元衣服 处以3日行拘

□ 记 者 刘珈伶

通讯员 刘宇翔

“我错了,以后再也不做小偷小摸贪便宜的事情了。”近日,谢某因一时贪念,盗窃他人财物,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日。

案发当日下午,谢某吃完饭溜达回住处,路过沈家门一家服装店时,想着去买件衣服。进店后,她发现店中无人,便独自试起了衣服。来回试了几件,店主依旧没有回来,便偷偷地将自己看中的一件价值100多元的打底衫藏进衣服口袋带回了家。本以为事情过去了,没想到几天后,派出所民警找上了门。

民警提醒,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切不可心存侥幸做违法之事。广大商户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营业期间非必要不走动,以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趁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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