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舟山市普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机关食堂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更好地为机关各单位提供优质服务,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舟山市普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二、招聘原则
1、按照“公开招聘、择优录聘”原则,招聘(编外厨师、服务人员),统一实行劳务派遣。
2、工作时间采用国家标准工作制,按月考评。
三、招聘岗位
1、切配厨师若干名;
2、餐厅服务员若干名。
四、招聘条件
1、招聘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责任心,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2、厨师要求男性,年龄28—55周岁,具有三年及以上厨师工作经验;取得厨师证书优先。
3、餐厅服务员要求女性,年龄28—45周岁。
五、福利待遇
1、厨师年薪5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
2、服务员年薪4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
六、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采取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步骤进行。
1、资格审查。根据招聘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表,查阅相关档案,对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弃权;
2、面试。根据综合面试成绩结果确定是否录聘,具体时间、地点另定,以电话通知为准;
3、体检。根据面试和综合成绩情况,按拟聘用计划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凡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
七、报名地点、时间
1、报名地点:普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人事室(东港昌正街169号1号楼四楼403室);
2、报名时间:2021年5月24日—2021年6月24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3、联系人:吴先生 陈小姐 联系电话:3812233;
4、提交资料:个人履历表、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及电话号码联系方式。
上述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和录聘资格。
八、试用期规定
招聘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有下列行为的可以解聘:
1、现实表现不好的;
2、不服从管理,有违反中心规章制度的;
3、发现有不适合招聘工作岗位问题的。
舟山市普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