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谢骋 通讯员 陈彦羽)近日,记者从区教育局了解到,2021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小学)招生报名工作将于本月18日启动,今年继续采用无纸化网上报名。
据悉,今年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总体不变,全区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其中公办学校按学区就近入学,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的采用电脑摇号方式录取。
当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按户房合一、学区有户、区户有房、市户有房四类学区生依次录取,同一类不能全部录取的按入学对象在学区内取得户籍时间早者优先原则安排就读。入学对象学区内无户籍的,以房产证取得早者优先原则安排就读。在学区学校无法就读的入学对象,由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附近尚有空余学额的城区公办学校就读。学区生认定以入学对象在学区内的户籍证件和其父母的房产证件(不含集体或共有房产、商业房产、租赁房等)或拆迁安置协议为主要依据。
除以上学区生外,另有政策照顾、区内务工、积分入学三类调拨对象,其中政策照顾对象由区教育局根据上级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城区公办学校就读;区内务工人员子女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居住情况统筹安排到舟渔学校、沈家门四小、沈家门一初等尚有空余学额的城区公办学校就读;符合居住证积分入学条件的区外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申请人积分高低进行汇总排名,按接纳计划数将名单提交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按申请人积分高低及实际居住情况安排到城区、本岛、海岛等相关公办学校就读。
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的年龄要求为,至招生当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初中一年级新生的招生对象为今年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符合入学年龄当年6月底前提出申请,在普陀区内幼儿园就读的到就读幼儿园备案,未在区内幼儿园就读的到区教育局教育科(普陀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505室)备案。
学生家长可以在手机上下载“浙里办”APP或电脑端搜索“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18日8:30—5月23日17:00。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的,网上、指定地点及学校都不再受理。确因特殊原因延误报名的普陀城区户籍新生,6月28日—30日持相关材料到区教育局教育科报名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报名登记的学生,户籍在普陀城区的统一列入统筹调剂安排对象,户籍不在普陀城区的统一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0580—3012542,0580—3064829,0580—3028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