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三版

▶涉嫌虚假宣传案

去年12月,多位市民来电投诉,称位于沈家门某展销会中,有摊位假冒“展销会礼品领取处”,通过诱导、虚假宣传等方式,促使老年人高价购买净水器、养生水壶等商品。

区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突击检查了该展销会,发现展销会摊主在销售净水器过程中,以会销形式、现场演示、赠送小礼品等方式,推销某品牌净水器,还故意夸大净水器功能,把净水器“吹嘘”成能治疗各种疾病,存在涉嫌夸大产品功效、虚构产品产地、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进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禁止性规定,依法对其立案调查。

执法人员当场要求当事人和主办方立即停业整改,开展自查自纠,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并做好消费者要求的退货退款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显然,案例中的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禁止性规定,侵犯了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导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区市场监管分局提醒消费者,“会销式”消费存在诸多风险,一定要理性消费,谨防推销陷阱。购买商品一定要阅读产品说明书、查看产品合格证及保修卡等,向商家索要正规的收款票据,并妥善保存。不要被商家的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糊弄,一旦发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2021-03-15 8 8 今日普陀 content_100412.html 1 3 ▶涉嫌虚假宣传案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