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二版

推动社会治理水平上新台阶

□雷予晖

日前,《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工作规范》舟山市地方标准制定发布,为“一扇门进出,全链条解决”指明了路径。据悉,这是全国首个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地方标准。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利益诉求和矛盾纠纷日益复杂。矛盾纠纷调处,老百姓最怕走“冤枉路”、进“多个门”、遭“踢皮球”,最终问题还得不到解决。群众利益无小事。百姓利益诉求,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也反映出社会治理的效能和社会公平正义。

实现矛盾纠纷处理得早、化解得了,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任务。早在2017年,我区就把“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理念,从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民生领域,运用到矛盾纠纷化解的社会治理领域,整合多个部门或专业性调解组织资源,建立集矛盾化解、诉讼服务、信息指挥于一体的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打造“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资源共享、调解优先、司法终局”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新模式,使企业和群众需矛盾化解时“最多跑一地”,并大大提高了矛盾化解效率。以去年为例,该中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6万件,调处成功率、履行率均达100%。

近几年,“最多跑一地”社会治理改革在全市深入推进。在普陀,按照区级中心规范提升、镇级中心强化执行、村级中心集成服务要求建设的“三级矛调中心”,打造了全省首创的系统化“县域社会治理共同体”。实现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制定《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工作规范》,意义非凡。一方面,这是对前几年我市推进“最多跑一地”社会治理改革经验的总结。另一方面,这是今后做好市域社会治理的行动指南。经济社会越发展,群众对化解矛盾纠纷期待越高,越需要我们以高标准严格要求,增强服务群众意识,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推动社会治理水平上新台阶。

2021-01-28 8 8 今日普陀 content_85658.html 1 3 推动社会治理水平上新台阶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