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鹭
常住重庆的沈家门人徐女士欠下6笔民间借贷,共计50多万元,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近,她一反常态积极还款,12月7日下午到普陀法院执行服务大厅,还上了最后一笔3.5万元欠款。
为了鼓励徐女士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普陀法院依法为其减免了1.7万元案件受理费、执行申请费。一直欠债不还的徐女士之所以像换了个人似的从善如流,是为了了却患病老母亲最后的心愿,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
我们为徐女士的回头是岸感到高兴,还要向她84岁的老母亲表示敬意。这件事充分说明,道德的力量是无穷的。在强调法治的同时,全社会还应加强思想教育、倡导社会正气,从而夯实道德根基。
社会治理应该坚持法治、德治、自治相融合,因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心中的法律,两者是相辅相成的。还有一句话是,法律是最低的道德,道德是最高的法律。作为一位公民,仅仅做到不触犯法律是远远不够的,更应该做个有教养、有道德的人,这样才能更好地融入社会、成就人生,也才能更好地尊法守法。
假如说,法律是一剂猛药,那么道德就是温和的滋补品,看似没有立竿见影的疗效,却有维护社会长治久安之功。许多像徐女士母亲这样的老人,不一定有文化、懂法律,但视欠债还钱为天经地义,并且苦口婆心地教育子女。徐女士虽然当了多年“老赖”,好在她良知未泯,懂得百善孝为先,为了不辜负母亲的期望,最终幡然醒悟改邪归正。道德在法治中的作用,可见一斑。
夯实道德的根基,不但有利于减少违法犯罪行为,还能让社会更和谐、生活更美好。在三年创城中,法治力度在不断增强,乱扔烟蒂、随意垂钓、违法养犬等,这些原先只被认为是生活小节的不当行为,都被纳入了依法治理范畴。但同时也要看到,文明城市是治出来的,更是建出来的。越来越多的市民不但能严守法律底线,而且能不断触摸道德高线,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社会美德,这才让城市变成温暖、幸福。
法治观念、道德修养缺一不可,每个人都要从自己做起、小处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