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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社会治理“普陀模式”加强版

我区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调解工作 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的若干意见》

本报讯(记者 俞怡至 通讯员 徐敏)近日,区委办、区府办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调解工作 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努力探索人民调解组织体系、队伍建设、运行机制、工作保障等方面的新思路、新方法,全力打造社会治理“普陀模式”加强版。

《意见》明确,要进一步完善全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着力解决基层人民调解力量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在区级层面,对尚未入驻区矛调中心的消费纠纷、交通纠纷、旅游纠纷等调解组织,以设置窗口、联系点等形式在区矛调中心开展调解工作。强化行业专家库力量,在开展重特大、疑难复杂案件调解时给予专业上的指导。镇、街道原则上应当配备2名及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管委会原则上应当配备1名及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同时,完善社会矛盾纠纷流转办理跟踪机制,实现村社、镇街、区三级闭环化解体系。村(社区)级层面,在条件成熟、矛盾纠纷较多的村(社区)试行专职人民调解员,由所在镇(街道)、管委会统筹负责选聘工作,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完善“五调联动、三调合一”模式。

《意见》指出,要进一步提升调解信息化水平,着力解决异地调解成本高、时间长、流程繁等问题。健全“大数据+调解”模式,创新“线上+线下”调解方式,推行“一码解纠纷”,推进网上调解成为矛盾纠纷化解常态。要进一步提升调解工作特色亮点工作,着力解决内整外联机制不够的问题。针对普陀“海洋大区”,做深涉海调解工作;结合“全域旅游示范区”,做实涉旅纠纷化解;巩固诉源治理“普陀模式”工作品牌,做精多元化解规范化流程,完善多方参与、多点联动的多元解纷体系,力争“普陀模式”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2020-11-25 8 8 今日普陀 content_64052.html 1 3 打造社会治理“普陀模式”加强版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