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翁瑜霞 通讯员 王科杰)我区日前启动第二波电动车“霹雳”突击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电动车严管严处整治力度。
“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驾驶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对你进行50元罚款处理……”当晚7时,在沈家门滨港路泰来街路口,部分电动车驾驶人抱着侥幸心理,出现头盔“带而不戴”的违法现象,这些驾乘人员纷纷被交警拦下,予以处罚教育。
在滨港路35号附近检查点,也有多名电动车驾驶人因未戴头盔、闯红灯等违法行为被处罚。
“年关将近,为了创造一个安全畅通的道路环境,我们在百日攻坚的基础上开展突击检查,提升道路安全水平。”普陀交警大队沈家门交警中队民警李奇告诉记者。
据了解,第二波电动车“霹雳”突击整治行动,以当前电动车交通违法较为突出的道路为重点,实施“精准点穴”、破难攻坚,重点查处电动车骑车载人、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