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四版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承担减少生活垃圾产生并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责任和义务。

单位和个人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对应的收集容器或者将生活垃圾中的有害垃圾、可回收物等交给专门的回收经营者。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工作方案,并逐步推行。

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区制度,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的责任区范围及责任人与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及责任人相同。

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和商业、办公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区范围为物业管理区域,责任人为物业服务企业。

对不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予以指导,并督促改正。

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以及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不按照规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可以拒绝收集、运输。

2020-09-03 8 8 今日普陀 content_19911.html 1 3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