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副局长 谢雅丽: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为了落实这一工作部署, 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发出通知,对实施“蓝色海湾”整治行动的重点城市给予中央资金补助。舟山市积极争取这个项目,并于2016年11月获得国家批复。
当时获得国家批复的首批试点城市有18个。获得国家批复后, 我区就承接了舟山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 迅速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截至今年4月,舟山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完成总投资7.3亿元,其中中央资金支持3亿元,地方自筹4.3亿元,今年6月完成浙江省首个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