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三版

▶敲诈勒索

2012年10月,吴某承接了沈家门街道鲁家峙某地块项目I标段桩基工程。胡某某提出要从工地采购的管桩、水泥等材料中拿“好处费”。吴某为使工程顺利施工,被迫将20万元转入胡某某银行账户。

2012年11月,胡某某从汤某处承揽了鲁家峙某地块住宅项目土方开挖及外运工程,双方商定以28元/立方米的价格进行结算。在后期工程结算时,胡某某要求以38元/立方米的价格进行结算,遭到拒绝后,遂指使手下以阻拦施工等手段向汤某施压。汤某惧怕胡某某势力,为使工程顺利施工,被迫同意。胡某某从中非法获利100万元。

2014年左右,胡某某发现周某经其允许在鲁家峙其工地内运送建筑材料,遂以此为由通过扇耳光、言语威胁等方式,强行向周索要2万元。周某被迫于数日后将2万元交给胡某某。

▶寻衅滋事

2013年11月,胡某某因怀疑公司员工胡某偷卖塘渣,伙同手下打伤胡某。2017年10月,舟山市某工程有限公司在鲁家峙某海塘工地附近原有废弃码头的位置修建了一座临时斜坡码头。

2018年1月,胡某某以修建该临时码头所用的石头系其所有及该新建临时码头会导致其堆放在附近的塘渣被盗等无理缘由,擅自安排人员使用挖机、装卸车等设备,将该临时码头(价值38152元)拆毁。

▶强迫交易

2012年3月3日,胡某某为获取正在打桩的沈家门街道鲁家峙某地块工程项目,指使其雇佣的社会闲散人员多人,先后5次至该工地,以言语威胁、恐吓方式强行迫使工地停工,并让工地负责人至其公司谈判,要求参与工程,造成该工地直接经济损失9750元。

▶非法拘禁

2013年11月,胡某某怀疑出纳朱某侵占公司工程款,遂以对账为由将朱某叫到公司,让朱某在办公室清理账目,并指使多名手下在一楼看管,明确账没有对完不准离开。朱某因此被非法拘禁4天3夜。

▶故意伤害

2014年7月,徐某与胡某某办理公司账目交接事宜,后胡某某因公司账目及双方债务问题与徐某发生争吵,并对徐某拳打脚踢,造成徐某轻伤二级的后果。

2020-04-23 8 8 今日普陀 content_14049.html 1 3 ▶敲诈勒索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