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版:专版

关于规范生猪委托屠宰业务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及商户:

为进一步规范生猪委托屠宰工作,确保我县菜篮子稳产保供及食品安全。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接受委托屠宰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屠宰协议,明确生猪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现公告如下:

1. 2023年度生猪委托屠宰协议的签署工作截至到2023年3月13日,逾期将不再与商户签订当年度的委托屠宰协议。

2. 自2023年3月14日起,不再接收无生猪委托屠宰协议商户的屠宰业务。

3. 如有其他情况由上级主管单位核准后执行。

4. 委托屠宰协议版本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松阳县屠宰场

浙江天天健食品有限公司

2023年 3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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