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项沁豪) 日前,一场聚焦农遗司法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的交流座谈会在方山乡稻鱼共生系统博物馆举行。浙江省人大、省高院,丽水市人大、市人民法院以及来自诸暨、南浔、德清、仙居、庆元、青田6个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所在地的基层法院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代表们围绕如何更好发挥人大法治监督与法院司法保护作用,共同守护“千年农遗”文化根脉展开深入探讨。丽水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城建环资工委主任詹百松介绍了丽水市人大助推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丽水市人大依法精准履职,制定《丽水市青田稻鱼共生系统保护发展条例》等法规,为农遗保护传承和生态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丽水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雪平则以司法保护青田稻鱼共生、庆元林-菇共育两大全球农遗为例,详细阐述了丽水法院的创新举措。市人民法院出台专项司法服务和保护意见,探索创新修复性执行措施,充分发挥环资审判职能,为农遗可持续发展筑牢了司法防线。县人大代表陈金杰对县人民法院以司法守护“稻鱼共生系统”的工作给予高度认可。他提到,县人民法院通过巡回审判,将司法服务送到田间地头;联合侨联设立“华侨生态修复基金”,专项修复受损生态;联动多部门组织田鱼增殖放流活动等,切实发挥了司法在延续农业文化遗产文脉、守护一方乡愁中的重要作用。
随后与会的6家基层法院分别作交流发言,分享机制创新和协作经验。据悉,2005年,浙江青田“稻鱼共生系统”被联合国粮农组织认定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稻与鱼和谐共生、相映成趣。县人民法院在此背景下,强化农遗保护法治支撑,推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司法案例等一批创新实践,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宝贵借鉴。
在浙江高院的指导下,6家法院还共同签订了《浙江省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跨区域一体化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该《协议》明确,六地法院将建立案件研判、资源共享、人才共育、纠纷共解等五大机制。通过统一裁判标准,确保司法公正;强化协作联动,形成保护合力;凝聚各方力量,破解农遗保护“地域壁垒”,构建起全省协同法护农遗的新格局。
此次交流座谈会及协议的签订,标志着浙江省在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方面迈出了坚实一步。未来,六地法院将携手共进,以司法之力守护农遗,让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