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海伟(户籍所在地浙江省青田县东源镇东源健康巷12号)
叶秀廷(户籍所在地浙江省青田县祯旺乡吴畲村6-15号):
本院受理原告章村友与被告殷海伟、叶秀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浙1121民初10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章利春(户籍地青田县东源镇平溪村3号):
本院受理原告青田县嘉鸿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章利春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1121民初1834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送达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决定于2023年8月29日10时30分在本院船寮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陈军杰(户籍所在地青田县船寮镇上本村大众路71号):
本院受理原告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陈军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1121民初1900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司法公正吗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送达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决定于2023年08月29日下午16时在本院船寮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陈伟峰(户籍所在地青田县船寮镇陈造后街61号):
本院受理原告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陈伟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1121民初1889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司法公正吗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送达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决定于2023年08月29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院船寮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蒋秀娟(户籍所在地浙江省青田县巨浦乡驮垄村驮平4号,现住具体地址不详):
本院受理原告蒋金芬与被告蒋秀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浙1121民初1358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互联网庭审告知书、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司法公正码告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及举证期限为15日,自送达之日起计算。本院定于2023年8月24日下午15时30分在油竹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