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侨乡教育

青田入选高等教育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扩面试点县

我县出台相关试点意见 助学贷款政策有重大调整

本报讯 (记者 夏建微) 近日,《青田县高等教育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扩面的试点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炉,对资助对象范围,贷款有关期限、额度、利率和使用范围等进行调整。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国家承担。

为深入推进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形成具有浙江辨识度的家庭型财税政策体系,浙江省决定先行在部分市(县)开展完善高等教育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扩面试点工作。6月,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四部门下发《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推进高等教育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扩面试点的意见》,确定青田县、建德市、海盐县为高等教育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扩面试点县。

《意见》规定,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满足条件:(1)属于中等收入以下家庭学生。中等收入以下家庭,是指年可支配收入10万元以下的家庭(含青田籍华侨家庭)。(2)属于中国境内大学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下同)和全日制研究生,且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如无父母且无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成年学生,可仅考虑学生本人户籍,下同)原则上为青田县户籍。

同时,明确了贷款有关期限、额度、利率和使用范围。还本宽限期和贷款期限:国家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最长为5年;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贷款利率: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使用范围: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此外,《意见》还进行了申报层次化。首次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授信的学生或父母根据“自愿申请”的原则,凭身份证、大学录取通知书等资料,在农商行“丰收互联APP”填写有关必要信息发起申请,相关数据经线上数据联审、必要辅以线下审查后,由金融机构按规定程序发放助学贷款。原享受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资助政策不变,若继续升学的,可以向金融机构提供录取通知书等继续攻读学位的证明,选择申请新增贷款额度,若不申请新增贷款额度的,可以选择申请原贷款额度财政继续贴息。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可在农商行“丰收互联APP”提供休学相关资料,经金融机构审核后,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全额负担。

2023-07-05 青田入选高等教育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扩面试点县 20 20 青田侨报 content_357210.html 1 3 我县出台相关试点意见 助学贷款政策有重大调整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