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公益

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刘富华(户籍地:浙江省青田县温溪镇丽温西路178弄20号)

郭和平(户籍地:浙江省青田县温溪镇富强街75号)

王文东(户籍地:浙江省青田县温溪镇丽温西路179弄2号):

本院受理原告刘良平诉你名誉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1121民初34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娄同干(户籍地:浙江省青田县吴坑乡泉城村北路104号):

本院受理原告杨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1121民初8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林丽静(户籍地青田县船寮镇康畈中央巷12号):

本院受理原告陈一莹诉被告林丽静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1121民初1494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送达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决定于2022年8月16日10时00分在本院船寮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张和平(户籍地青田县黄垟乡金坑口26号):

本院受理原告陈世雄诉被告张和平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1121民初1689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送达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决定于2022年8月12日9时30分在本院船寮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2022-06-22 20 20 青田侨报 content_241541.html 1 3 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