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林璐 章晨阳) 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2023年1月1日起,非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在全面推进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工作中,我县积极采用数字化手段,通过“浙江e行”在线平台,保障群众在旧车置换中享受公开公平公正的政策优惠。
在船寮镇的一家电动自行车收回代办点,记者看到,市民叶女士正在商家的帮助下,通过“浙江e行”在线平台办理线上置换登记手续。在小程序的界面上,置换登记入口一目了然。叶女士按照系统的步骤提示,短短几分钟就完成登记并确认了旧车置换的抵扣价。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后,叶女士还给自己挑选了一辆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之后,换了这辆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它的质量更轻,可以更灵巧地使用。速度降下来了,也让我感觉更安全了。特别是它还有一个脚踏骑行的功能,非常实用。”叶女士说。除了旧车置换可抵部分车价,新政策下通过“浙江e行”的线上申报,还能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享受额外的运营商优惠以及金融优惠。
据了解,为进一步推动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鼓励备案未满7年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减少非标电动自行车所带来的消防、道路安全隐患。在淘汰置换工作中,我县根据“政府引导、鼓励淘汰、集中换购”原则,按车辆是否备案及备案时间采取“企业让一点”“回收抵一点”“运营商惠一点”“金融机构助一点”的举措,最大限度降低广大市民朋友的换车成本。“我们目前淘汰置换工作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实现:第一种,车主凭自己的身份证原件以及需要淘汰的车辆到临时回收代办点或回收企业帮忙完成相关的流程。第二种,车主也可以自行登录‘浙江e行’在线小程序完善自己的相关信息,再凭生成的二维码到店内进行淘汰。完成淘汰后,车主可以凭回收证明去置换新车。”县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工作专班工作人员吴佳颖介绍说。
接下来,县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工作专班将组织人员不定期对淘汰置换工作进行督查指导,走访辖区各临时回收代办点以及回收企业。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询问等方式,强力推动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工作落实。若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将进行整改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