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之华(1914—1941),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夹浦乡环沉村人,193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7年全国抗战爆发后,史之华辗转嘉兴、海盐、余杭等地进行抗日救亡活动。同年12月,在金华随中共浙南特别工作委员会到浙西南工作。1938年1月18日,与浙南特工委下属组织中共云和县特别支部一起到达云和。4月11日,民国云和县政府战时政治工作队正式成立,史之华以云和县战时政治工作队队长的公开身份开展抗日救亡工作。
中共云和特别支部非常重视政工队的组建,安排部分中共党员和一批进步青年进入政工队,并在政工队秘密建立中共云和县政工队支部,史之华任支部书记。因此,实际上,政工队的领导权基本掌握在中共组织的手中。
政工队的中心工作是激发民众的爱国热情和抗战热情,最终目标是组织民众、武装民众参与抗日救亡运动。县政工队为实现这些目标,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一是开展多种形式的抗日宣传工作。政工队先后组织5期下乡流动宣传,绘制抗日漫画、标语,刊出壁报和编写《抗战读本》,编辑自我教育刊物《斗争》,配合乡建指导员组织建立抗战歌咏队。二是彻底推行“二五减租”,改善农民生活。政工队发动队员深入全县各地调查了解租佃情况和租额情况,提出“为了保证抗战胜利,必须彻底推行二五减租”等口号。然后,通过建立农会组织、召开佃农和业主座谈会,召开保甲长、佃农和业主座谈会等,讲解二五减租办法,以达到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全面抗战的目的。三是开展军队政训和监犯改造工作,以提高士兵的政治、文化、军事素质和抗日救国的觉悟,改造旧军队的不良习气。从1938年9月开始,政工队新增对监犯的训练和改造工作,促进监犯的思想改造。四是协助征兵和壮丁政训工作。改革征兵制度,实行适龄青年抽签应征制度,反对抓丁应征,鼓励自愿参军;消除征兵积弊,贫富家庭青年一视同仁。五是动员妇女走出家门,积极投身抗日救亡行列。1938年11月,政工队在县常务队第一中队设立女兵分队。为让更多妇女能自立于社会,在抗日救国中发挥更大的潜能,党组织通过政工队筹办妇女消费合作社,创办豆腐铺、缝纫组、洗衣组、打袜组、烹饪组,开设生活书店代售处等,以此来动员妇女、组织妇女、训练妇女。
在史之华的带领下,云和县政工队全体队员以不畏艰难的热情,投入到抗日救亡运动中,表现出爱党、爱国、爱人民精神。由于云和县政工队工作出色、成绩突出,1938年10月,队长史之华被邀请赴遂昌县协助整理该县的政工队工作,至12月底才返回云和县。
1939年1月,国民党五届五中全会制定“溶共、防共、限共、反共”的方针,1940年6月,国民党云和当局掀起反共高潮,一批共产党员、民先队员和进步青年被排挤出政工队,县政工队最终被改组成为由国民党云和县党部掌控的青年服务队。
为保存党的骨干力量,1939年8月,经处属特委同意,史之华撤离云和,由浙江省委调到省战时合作工作队浙西大队工作。